《電子皮帶秤實物檢測裝置檢定規程》,經一年試用,現正式頒發。從19%年7月1日開始執行,其名稱及編號為:《電子皮帶秤實物檢測裝置檢定規程》,11G(電力)02 -1996。各單位在執行中有何意見,請隨時函告電力部計量辦公室。
本規程適用于火力發電廠新安裝、修理后和使用中的檢定電子皮帶秤的實物檢測裝置。
電子皮帶秤實物檢測裝置 (以下簡稱裝置)由稱量斗、電阻應變式稱重傳感器、稱重顯示儀表、標準琺碼及其控制執行機構和給料、卸料器等組成,用于檢驗 Q級、m級 ( 據JJG650-1990)電子皮帶秤。 |